丽江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
(第一号)
根据《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精神,经丽江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选调原则
按照自愿报名、组织推荐、考试考察、公开平等、择优选调的原则组织实施。
二、选调人数
此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共3名,现任科员职务。选调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附件一。
三、选调对象和范围
全市各县(区)、市直各部门、省属驻丽各单位的公务员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)中选调。
四、选调条件
(一)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,除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《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(试行)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,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:
1.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,思想政治素质良好;
2.解放思想,与时俱进,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,能够把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与工作实际相结合,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,讲实话、办实事、求实效;
3.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,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、实践经验、专业文化知识、组织协调能力、文字工作能力、调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,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材料;
4.具有恪尽职守、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,认真负责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,严守纪律、公道正派、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;
5. 在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,在职在编公务员,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;